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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通百信出租汽车公司责任制管理保安全
zt169.com 发布:2008-9-8 12:30:22 来自:昭通新闻网 浏览:次
本报讯 (通讯员 邓富兰) 昭通第一家出租汽车公司——昭通百信出租汽车经营有限公司与驾驶该公司50辆出租汽车的90余名司机全部签订了《出租车驾驶人安全责任书》,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,确保安全营运目标的实现。
《责任书》要求,驾驶该公司出租汽车的司机在营运时,必须携带有效“驾驶证”、“行驶证”、“特许经营权许可证”、“城市道路营运证”、“服务资格证”、“保险卡”、“交强险”;必须按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月5日的安全教育学习;必须严格按“行驶证”核定的载人进行营运,不得超员载客、宰客、甩客、超速行驶、不得人货混装,违章任意停车、调头;出租汽车夜间离开城市或跨市(区)长途运送乘客时,必须事先登记;必须做好所驾车辆的定期保养和发车前、行驶中、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,不得开带“病”车、凑合车;在特殊季节、特殊气候行车,必须保证带好防滑工具,低车速行驶。
《责任书》还要求,司机所驾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,必须立即向事发地交通管理机关报案,并取得相应事故证明,同时报保险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。凡不按规定办理,私自处理或不按规定私自移动现场、延迟报案致使事故无法认定的,造成的后果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至目前,该公司没有发生一例交通事故。
(编辑: 黄山敏 /昭通新闻网)
(作者:不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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